通知首页 > 通知 >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发展会员函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前身为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成立于1991年,为响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的号召,适应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新需求,经文化部、民政部批准正式于2013年4月更名为“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是由从事文化管理、研究机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对我国文化管理领域、文化行业有贡献、有影响的管理者、经营者、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地位。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协会由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同志担任主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原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同志担任执行主席。
协会目前已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社区文化工作委员会、演艺工作委员会、艺术研究工作委员会、文化市场专业委员会、网络文化工作委员会、文化经济专业委员会、动漫文化专业委员会及品牌文化研究中心等分支机构。此外,文化产业商会、微电影管理专业委员会、艺术品市场管理委员会、易货贸易文化委员会、老龄文化产业委员会、物流文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文化管理委员会、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也正在申报审批中。
更名后,协会将由学术研究团体逐渐变为覆盖“大文化、全行业”的行业管理型社会组织,职能和任务有了进一步地提升。为适应更名后的工作和发展需要,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及文化部有关精神,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依照《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发展新会员。欢迎您(及贵单位)加入协会,与我们一同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有关事项如下:
一、入会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拥护《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章程》;
3.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具有三年以上文化行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获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科(含)以上行政职务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工作者;
5.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文化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文化团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6.按规定缴纳会费,个人每年100元,团体每年2000元,首次交五年。
二、入会待遇
1.免费获得《会员通讯》、《中国文化管理》(双月刊)和有关学术资料;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及各项文化交流活动;
3.在北京设有“会员之家”,可举行文化沙龙、对话等活动,“会员之家”同时可为外地会员提供周到的食宿接待服务,使会员找到家的感觉;
4.为会员搭建平台,拓展会员间的合作渠道,支持会员策划和举办文化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帮助;
5.每年开展“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对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
6.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并参与协会年度评奖;凡获奖论文,协会每年将结集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有学术创新成果的,将考虑出版个人专集;
7.获奖论文作者,将优先考虑安排到协会在全国各地的基地进行休养、交流、研讨。
三、入会须知
1.认真阅读《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章程》及《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并接受《章程》及《管理方法》所规定的内容(请登录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can.org.cn)。
2.请用碳素墨水笔认真填写《入会登记表》(请从网上下载或邮寄),与其它所需文件(个人:相关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一同寄至协会会员部。
3.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会员部通知具体入会事项。
未尽事宜,请来电或来函垂询。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文学馆路45号中国现代文学馆B座215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会员部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51663757 010-84651595
Email :hyb_wgh@163.com
联系人:于玲玲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会员部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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