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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4-08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及2004年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精神,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于2018年12月向北京市文化局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并取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根据文化部2017年12月15日新修订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2018年9月1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备案管理要求GB/T36722-2018、专业分类要求GB/T36723-2018、考试服务流程要求GB/T36724-2018、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36725-2018,简称“四个标准”),制定了《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管理办法》系列规范文件。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负责指导把关考级工作的政治方向、原则、宗旨及考级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主席团会议履行相应职能。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委员会在协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项目,办公地点设在协会秘书处。协会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委员会下设各专业考级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业考级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协会负责该项工作的分支机构。
       朗诵专业:协会艺术人才专业委员会 点击查看朗诵专业承办单位及考点公示
       爵士舞专业:协会青少年素质教育专业委员会(点击查看爵士舞专业承办单位及考点公示)

       钢琴专业:协会音乐艺术专业委员会(点击查看钢琴专业承办单位及考点公示)

       音乐剧表演专业:协会演艺工作委员会(点击查看音乐剧表演专业承办单位及考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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