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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主任:梁鑫华
业务范围: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民政部、文化部正式批准成立,由国内外热心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向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捐赠现金或实物,用于扶植中华文化产业、事业的发展,繁荣和活跃中国文化市场及开展社会公益文化活动而专门设立的基金。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对专项基金实施监督、指导,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管理机构。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须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基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的主要方向包括:资助开展文化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国内外交流合作;资助弘扬、保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项目;资助艺术演出、艺术展览等相关文化项目;资助文化创意生产、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规范、引导、发展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的项目及其他对本基金事业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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